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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庭团聚最底收入标准
家庭团聚最底收入标准
发布时间:2008-08-21 12:26:09 点击率:2342
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具有资格担保下列的亲人来加拿大:
1、
配偶或未婚夫(妻);
2、
父母亲及父母亲的未成年孩子,或19岁以上未婚且仍为全日制学校学生之子女;
3、
担保人本身的未成年子女或22岁以上未婚且仍为全日制学校学生之子女;
4、
担保人欲收养之22岁以下及未婚的孤儿。
担保人必须先在加拿大提交申请表前及达到移民局对于担保人的最低“收入金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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